1.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向債權人承諾在指定日期還本付息而按照法定程序發行的有價證券。債券/債權證是金融合同的壹種,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款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發行者為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為債權人。債券是壹種有價值的證券。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壹種固定利率證券(fixed-interest securities)。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2.會計分錄也叫“記賬公式”。“入口”的簡稱。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每壹筆經濟交易雙方相應的賬戶和金額的記錄。在登記賬戶之前,通過會計憑證進行會計分錄,可以清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分類,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便於事後檢查。每個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相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簡單條目也稱為“單個條目”。指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條目也稱為“多重條目”。指壹個賬戶借方,幾個賬戶貸方,或者壹個賬戶貸方,幾個賬戶借方對應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