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舞弊理論如下:
1、要防範財務報表舞弊行為,就應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公司的財務報告和提供可靠和有關資料,公司的條件和結果披露質量;確保在提高審計人員的客觀,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更有效的監督其審計質量。
2、避免審計人員從事的活動可能造成潛在的利益沖突(如內部審計,信息技術)和創建壹個新的會計監管體系、改善審計效果,此外,還要鼓勵上市公司參與建立防欺詐和檢測戰略,防止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並發現財務報表欺詐行為。
3、財務報表舞弊行為嚴重威脅市場參與者對財務信息的信心;估計花費公司重大資金;以及這壹行為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非法的企業行為。進行財務報表舞弊行為的機會增加,使公司的控制結構削弱,公司的治理變得不那麽有效,也惡化了其審計職能的質量。
4、財務舞弊指的是財務報表舞弊,財務報表舞弊是為了欺騙報告使用者而對財務報告中列示的數字或財務報表附註進行有意識的錯報或忽略。
5、它包括對財務報告據以編制的會計記錄或憑證文件進行操縱;對財務報告的交易、事項或其余重要信息的錯誤提供或有意忽略;與數量、分類、提供方式或披露方式有關的會計原則的有意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