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表不調賬;
(2)使用報表項目;不能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3)調整法:將被審計單位的錯誤分錄與正確分錄進行比較,形成調整分錄。
錯誤分錄中有壹些項目,但正確分錄中應該沒有項目——反向抵銷;
不在錯誤條目中的項目應添加到正確條目中;
既有錯誤分錄,也有正確分錄,金額錯誤——調整差額;
對於既有錯誤分錄又有正確分錄的項目,金額正確-不調整;
審計條目:
在審計過程中,註冊會計師經常會遇到審計調整的問題。發現應當調整的事項時,註冊會計師應當編制報表審計調整分錄,並建議被審計單位對報表作進壹步調整。
主要是針對以前審計年度會計報表的調整分錄,被審計單位在期間後沒有對賬簿進行相應的調整,造成了本審計年度的審計調整分錄。審計調整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後,為使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合法、公允而對審前報表中發現的會計差錯進行的調整。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會計調整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