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立卷如下:
壹、歸檔範圍
(壹)會計憑證:會計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二)會計賬簿:日記賬(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記賬)、分戶帳、明細賬、總賬、固定資產賬卡、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年度會計預、決算報表、月、季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主要財務指標。
(四)其他資料:工資計算表、收據存、移交清冊、銷毀清冊。
二、歸檔要求
(壹)歸檔的會計檔案,務必齊全、完整、真實、準確。
(二)歸檔的種類憑證的規格基本壹致,折疊整齊,裝訂牢固。
(三)裝訂時應註意調節成冊的厚薄,以利保管和查閱,每冊封面要書寫工整、編號清楚、加蓋經辦人印章。
(四)計檔案的移交。
檔案移交註意
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次年二月底以前,由各財務部門的會計人員進行整理,按規定保管期限,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分類編號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分類編號法進行編目、組卷、登記裝盒或加套。
會計檔案在財務部門保存二年,期滿後由財務處負責專人列出移交清單壹式兩份,向廳檔案館移交,經檔案館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後,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雙方各留壹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