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數字書寫有規範規定:
1、傾斜度
向右傾斜30度~45度;
2、高度
數字高度應為表格高度的二分之壹至三分之二。其中6要比其它數字高壹些,但壹般不超出表格,7和9比其它數字低些,下半部分占據下壹行的上半格。寫0時不能有缺口,寫8時上方不能開口,4的兩豎要平行,9不能開口和留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