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四個環節: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宣布分配現金紅利;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1.收購交易性金融資產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入(收購時的交易成本)
應收利息(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
應收股利(到期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
貸款:銀行存款
2.宣布現金股利的分配
借方:應收股利
貸款:投資收益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
(1)公允價值
帳面價值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2)公允價值
帳面價值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收購時的公允價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累計變動,也可能被借記)
投資收入(差額,可能在借方)
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麽特點?
1.初始確認時,企業確定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持有是短期的。
2.交易性金融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其公允價值可以通過活躍市場獲得。
3.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不發生資產減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