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法律 會計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它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範,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2)會計行政法規――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定並經國務院批準發布 制定依據是《會計法》。 國務院發布的有《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3)會計部門規章 會計部門規章是根據《會計法》規定的程序,由財政部制定,並由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屬於會計部門規章
(4)會計規範性文件 是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印發的制度辦法,其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律和會計行政法規。包括: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企業會計制度》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