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11月20日至30日,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於2007年5月19日、20日舉行。
壹、報考的範圍和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的會計人員(包括在會計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被返聘、應聘的會計人員),均可按規定的報名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規定報名條件第(壹)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規定報名條件第(壹)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壹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本通知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本規定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止。
(六)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財政部、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於2007年度的考試。
五、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06年11月20日至30日(星期六、星期天休息),逾期不再辦理。
六、報名地點
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機關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報名。
(壹)由自治區財政廳發放和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在南寧市的區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駐邕中央直屬壹級機構的會計人員,到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在南寧市桃源路69號廣西財政大廈內,電話:5331580,5331581,5331610)報名。
(二)由各市、縣財政局發放和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到所屬市、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市、縣財政局內)報名。柳州市報名點地址:市會計事務管理所(濱江東路1號財政局河堤辦公樓三樓,電話:2823588,2815109)
(三)中央駐桂各單位,各省駐桂辦事機構,在各地的自治區直屬單位的會計人員按屬地原則就地報名。
七、關於實行網上報名的有關問題
(壹)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的工作安排,我區的南寧市、北海市、貴港市列為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試點市。請上述三市認真做好網上報名的各項工作。
(二)實行網上報名的南寧市、北海市、貴港市報考人員可直接訪問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也可以直接到其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1.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為:/
全區統壹查詢的電話號碼為:16886903。
如考生對分數存在疑義,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後1個月內,向自治區會計考辦提出查閱試卷申請,由自治區會計考辦組織提供查閱試卷服務,由自治區會計考辦向全國會計考辦申請更正成績。查卷範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