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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法下壞賬準備的賬務處理

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應設置“壞賬準備”科目。“壞賬準備”科目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備抵科目,其貸方反映壞賬準備的計提數,借方反映壞賬準備的轉銷數或收回的以前年度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會計期末時該科目如有余額壹般為貸方余額,表示已計提但尚末轉銷的壞賬準備數額。

估計計提壞賬損失時,借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實際發生時,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估計壞賬損失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即年末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銷貨百分比法。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等均由企業自行確定。但提取方法壹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備抵法是什麽?

備抵法是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按期估計壞賬損失,列為壞賬費用,形成壞賬準備,在實際發生壞賬時,沖銷壞賬準備的方法。這種方法下,企業需要對預期信用損失進行復雜的評估和判斷,履行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程序。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收款項減值的核算應采用備抵法。

預期信用損失是什麽?

預期信用損失,是指以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損失的加權平均值。

信用損失,是指企業按照實際利率折現的、根據合同應收的所有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即現金短缺的現值。考慮到應收款項的流動性特征,實務中通常按照應收款項的賬面余額和預計可收回金額的差額確定預計信用減值損失。

備抵法的優點

1、有利於落實企業管理者的責任,也有利於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如實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作出決策。

2、預計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及時計入費用,使應收賬款實際占用資金接近實際,消除虛列的應收賬款,避免企業的虛盈實虧,符合權責發生制和會計的謹慎性要求,使報表使用者能更為準確了解企業應收款項預期可收回的金額和財務狀況。

備抵法的缺點

1、客觀存在企業管理者平滑利潤進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潤操縱與舞弊的可能性,對會計制度的制定者、執行者和監管者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2、估計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需要考慮眾多因素,且有部分估計因素帶有壹定的主觀性,這就對會計職業判斷提出了較高要求,可能導致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不夠準確和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