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收到服務費後,會開具發票。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企業應承擔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和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企業繳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繳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4.接收勞務發票
借:建築-人工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壹般納稅人取得壹般稅目勞務費專用票)
貸:應付賬款
5.實際付款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
法律依據
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壹)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崗位資格;(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簿記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