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月發票認證:
借:庫存商品(或固定資產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扣除的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2)下月何時可以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二、壹般納稅人本月進項稅額抵扣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
第五條新認定為壹般納稅人的小商業批發企業應當實施為期三個月的納稅輔導期管理;其他壹般納稅人實施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第六條對新設立的小商業批發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在《認定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中告知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納稅輔導期自主管稅務機關發出《稅務事項通知書》的當月起執行;對其他壹般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稽查部門作出稅務稽查處理決定後40個工作日內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納稅輔導期自主管稅務機關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的次月起執行。
第七條主導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憑證,應當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抵扣進項稅額。交叉比對的結果將於下月初打印出來。輔導期內,壹般納稅人憑主管稅務局蓋章的比對結果通知書,抵扣上月認證的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