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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麽條件

人員要求:

1、 法人:中國國籍,無犯罪記錄,校長可兼任法人。

2、 校長:中國國籍,大專以上學歷,70周歲以上,無犯罪記錄,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無犯罪記錄、學歷證明、校長信息表,本地所在單位蓋章、人事單位蓋章,外地的還需要當地教育局蓋章。

3、 教學管理人員至少3名:大專以上學歷,3年從業經驗(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

4、 財務人員:有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

5、 教師:專職教師不少於3人,有教師資格證,語文,數學等與升學老師有關的學科培訓,需配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專職教師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

資金要求:註冊資金要求100萬以上,要求實繳(壹般實繳資金不少於60萬,教育局指定銀行),保證金不得低於註冊資金的10%。

場地要求:

1、 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教學面積不少於150平,教學面積不少於建築面積的2/3,且同壹培訓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

2、 大消防由物業提供,小消防必須以新核準的公司名稱向消防部門申請驗收,並出具合格證明材料。14周歲以上,不得超過3樓且獨立消防通道。

人員資質

(1)校長:70歲以下,須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教師資格證。

(2)董事會成員其中兩人須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驗(社保或工資流水證明),大專及以上畢業證。

(3)每壹個科目至少對應壹位專職老師,專職老師人數不少於3人,須持教師資格證,大專以上畢業證。

(4)財務人員須大專以上畢業證及會計資格證。

(5)黨員須黨組織關系證明文件(目前只有錦江區需要提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