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履行工作職責,熱愛妳的工作。
2.中級會計考試報名的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碩士學歷,從事會計工作1年;
獲得博士學位。
值得註意的是,上述相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會計工作相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所需學歷前後的會計工作時間之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通過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審查報考人員報考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件(港澳臺省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