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承攬工程必須經公司承攬,壹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壹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各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實行抵押或協議的方式對項目部的經濟活動負責,抵押物及協議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制定,以個人不動產抵押的必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公證。
3.公司實行合並報表及年度審計,每月27日是公司的結帳日期,壹年壹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壹安排。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公司的工資、獎金按不超過產值25%的工資含量(在稅務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列支成本,超出部分按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9.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10.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1.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後,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12.公司對各分公司、事業部的閑置資金,在不影響分公司使用的前提下進行調配,需長期使用時,經公司經理同意,辦理借款手續,實行有償使用,使用單位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並支付利息。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後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後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3.支票使用後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後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後支取;使用後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後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並簽字後,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壹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壹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壹年,期滿後,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壹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壹次,假期為30天;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壹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壹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並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壹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壹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壹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註銷登記,每出現壹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十、行政辦公室管理
辦公室工作是公司的窗口,是關系到公司整個工作上請下達的重要環節,為了使辦公室的工作真正達到服務、協調、高效的目的,更好地發揮好辦公室工作的職能,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壹)請示報告制度:
1.向總經理報告接收到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情況,同時請示及時處理的意見。
2.及時報告上級的文件、電話通知和交辦的急事,並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及時有效地處理好這些工作。
3.對突發的緊急事件,立即請示報告,並根據領導批示意見立即辦妥,事後匯報辦理情況。
4.對有爭議的工作和事情而決定不下,應請示報告,在取得領導明確批示意見後,即開展工作。
(二)文件的起草、校對、審批、傳閱制度:
1.公司的重要文件由秘書起草,編好文件編號、標明擬發單位(人)、印制份數,呈報總經理審批後,交付打印,並在校對無誤後,交由檔案員上報下發,同時做好登記。
2.各部門起草的文件,經由秘書審閱,呈報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後,交付打印,由檔案員上報下發,同時做好登記。
3.上級來文,由秘書進行登記,並填好文件傳閱審批單,呈報總經理閱批。同時根據總經理批示的意見進行傳閱、督辦、並做好文件的回收、轉存。
(三)印信管理制度:
1.印信的種類:公司印章、部門章、總經理名章、總裁名章。
2.印信的使用規定: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章。如需要,還應加蓋總經理名章或總裁名章;各部門於經辦業務的權責範圍內及對於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加蓋部門章。
3.印信蓋用:文件需用印,經核準後連同經審核的文件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4.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印章因公外出使用,做好登記備案,如有遺失或誤用,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5.監印人對未經核準的文件等,不得擅自用印。
6.印信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並應依法公告作廢。
7.禁止攜帶有印鑒的空白信件。
8.開啟和報廢印鑒,均須按有關規定正式行文,由辦公室統壹承辦。
(四)保密制度: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壹定時間內只限壹定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機構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公司秘密包括的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討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紀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資料;
7〉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其他事項。
6.保密措施:
1〉屬於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檔案員負責執行;
2〉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經總經理批準;
4〉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它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責任與處罰:
出現下列情況之壹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3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6條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壹者,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為他人竅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會議管理制度: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六)考勤及請消假制度:
1.公司機關人員應自覺遵守組織紀律,嚴格上下班打卡制度。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按時打卡,應在次日由部門負責人出具證明並簽字,再由辦公室簽字後方予補勤。否則視同遲到或早退處理。
2.公司機關人員有事請假,需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後方可休假。否則視同曠工處理。請假在半天之內,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壹天之內經分管經理批準;壹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並在休假後及時向簽批領導消假。
3.考勤管理規定
第壹條 為加強公司職員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 職員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公司職員壹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職員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壹次的處分。
第六條 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壹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壹次的處分。
第十壹條 員工壹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壹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壹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壹次處分,無故曠工達壹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XX元。
(七)接待管理制度:
1.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應做到文明、禮貌、熱情並向接待領導做好引見工作。
2.公司招待就餐原則上在酒店。到酒店就餐,必須到辦公室開派餐單方可。如遇特殊情況需外出就餐,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並於次日向總經理報帳簽字。
3.辦公室每月匯總酒店的就餐明細,報總經理審閱,嚴格控制好招待費的開支。
(八)通訊費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訊費用每月由辦公室負責到電信局對帳結算。爾後報總經理審閱簽字後方可報銷。
總經理的手機費用按實報銷。中層以上幹部的手機費用按每月300元包幹使用,節支歸公司所有,超支部分按每季度的考核從本人的工資中抵扣。
(九)打字復印及印刷品的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門的微機、復印機的日常耗材由各部門各辦公室提供使用明細,經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後統壹購買發放,發放時由領用人簽字。辦公室微機管理員建立每臺機器耗材的使用數量及價值回收臺帳,並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2.公司各部門使用的印刷品、部門負責人提報規格明細和數量,經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後統壹印刷,均由檔案室進行登記入帳,並負責管理發放,屬公司的列管理費,屬下屬單位的列施工費用。檔案室對印刷品的管理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十)辦公用品的購置與發放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購置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置。
2.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各部門每月初應向辦公室提報所購物品的明細,辦公室將根據庫存情況,上報審批後統壹購置。
3.固定資產的購置,經審批購買後,辦公室統壹登記入帳,交由需用人使用。使用人應加以愛護和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無故損壞,發現上述情況,將由使用人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所丟失或損失物品的凈值計算。
4.低值易耗品的發放,辦公室應做好發放登記,並做到帳物相符。
(十壹)檔案管理制度:
l.檔案的分類:
施工技術檔案、財務檔案、人事檔案、機械設備物資檔案、工程決算與工程合同檔案、圖集、圖書、音像照片檔案、文書檔案、其他檔案。
2.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
1〉立卷歸檔要求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卷面整潔幹凈、嚴禁亂塗亂畫;
2〉歸檔的原始記錄簽證應真實、齊全,日期、部位明確,嚴禁事後增減或塗改,使用復印件時,應註明原件存放處,以備查詢;
3〉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工作需要,編制目錄、卡片、索引等檢索工具,編輯檔案文件匯集的各種參考資料,以便於查閱。要定期檢查檔案存放狀況,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及時修補、復制或,作其他技術處理,機密文件、資料歸檔要註意保密,並采取專門的保密措施,專門保管。
3.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的時限:
1〉文書文件等類檔案資料每年內歸檔壹次;
2〉財務檔案每年歸檔壹次;
3〉施工技術檔案,質量體系運行管理資料在工程竣工驗收後12日內完成歸檔工作。
4〉工程經濟檔案,在每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半年內,完成歸檔工作。
5〉公司人事檔案、職工技術、職工勞資、社會保險及車輛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壹次;
6〉質量安全資料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壹次;
7〉公司大型機械設備檔案每年度內整理歸檔壹次。
4.檔案的查閱與借用:
1〉檔案歸檔後,需查閱或借用時,必須經專業部門的負責人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並由檔案員做好登記,否則任何人無權查閱或借用;
2〉凡屬公司需對外保密的檔案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批準,辦好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閱或借用;
3〉各種圖集、書籍、文書檔案由檔案員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
4〉查閱檔案資料只限所查範圍,不得翻閱無關內容,對檔案資料必須註意愛護,不得損壞,不得塗改、勾畫、剪截和拆卷,更不準抽取或撕毀張頁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檔案員有權立即制止,停止查閱;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對批準摘抄、復制和借出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準公布、翻印、轉借和擴大閱讀範周圍;
6〉利用檔案資料完畢後,要親自送還,經審查無誤註銷查借手續。
5.檔案鑒定銷毀:
1〉按照國家標準,檔案保管期限劃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永久指無限期保存;長期保存為16--50年;短期保存為15年以下;
2〉短期保管的檔案,15 年期滿後應組織鑒定小組進行復查,經領導批準後可以銷毀;長期保存的檔案滿50年,經鑒定小組再次鑒定確無繼續保存的必要,經領導和有關都門批準後方可銷毀;
3〉對需要銷毀的檔案,要編造檔案銷毀清冊,按照規定的標準手續進行銷毀,銷毀時必須有兩人以上監銷,監銷完畢,監銷人員要簽字。
4〉檔案資料保管期具體分類劃分詳見國家檔案法或青島市檔案管理規定。
(十二)公司復印機使用制度:
1.復印文件資料耍辦理登記審批手續,詳填復印時間、標題、份數,經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以及核稿人批準簽字後方可復印,超過30份的原則上應打字印刷。
2.不得使用復印機復印絕密文件和個人材料,否則需公司領導批準。
3.復印機由專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員非經允許不得自行開機。
(十三)公司打字管理制度:
l負責打印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和公司領導同意印發的資料會議紀要等文件材料。
2.凡需打印的文件必須經核稿,領導簽發及編號後,方可予以打印。
3.打印文件材料要辦理登記手續。首先填好文印單,然後送公司或職能處室至領導以及核稿人簽字後。有核稿人送打字室打印。
4.凡送打字室打印的文件、表格等,字跡要清楚,語句要通順。
5.文件打印完畢,收稿人當面清點原稿中的正文部分及打印好的文件並簽字,方可取走打印件。
6.打字室為機要部門,打字員要嚴守機密,做到不泄密,不失密,和打印無關的人員不能進入打印室。
(十四)公司的報刊、郵件、函電收發制度:
1.公司的公私報刊、外來郵件、外發公啟、函電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收發。
2.公司各部門因公需外發函、電,經辦人應到辦公室審批或登記後可自行到郵局發,也可由辦公室統壹辦理。
3.外來郵件壹律經辦公室簽收分發。
4.凡掛號、書籍、包單、匯款單、貨運單等由辦公室及時通知收件人並辦理簽收手續。
5.壹般公啟函電和職員私人信件,由辦公室每天收後及時送到各個部門或本人。
6.不論公私郵件辦公室應隨到隨清,及時分發,不得丟失損壞,擱置延誤。
7.報刊訂購每年由辦公室統壹辦理壹次,各部門可自行根據需要書面申請,總經理批準到辦公室辦理。個人訂購可由辦公室辦理。
8.報刊的收發均由辦公室負責並及時分發到各部門或個人。需集中裝訂閱覽的要做好管理工作。嚴禁個人私自拿走。
(十五)值班制度:
1.公司因工作需要,實行部門經理級輪流值班制,值班時應保持不漏崗、不退崗、按時交接班。
2.及時準確地傳達上級指示、通知、重要信息和電話,能決定處理的事件立即辦,否則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負責處理和接待來訪者,並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如匪警、匪盜、火警、水災等事件。
4.應堅持記錄值班日誌。記載的內容應準確無誤,實事求是。值班人應簽名。
(十六)衛生管理制度:
1.辦公室對辦公樓內的衛生工作負全責,經常不定期的對各衛生區域的衛生責任人進行督促、檢查,確保辦公樓內的衛生狀況始終保持整潔。
2.各衛生區域的責任人應對自己所管轄衛生區域盡到職責,經常督促檢查,及時處理好出現的問題。
3.辦公室對辦公樓內的會議室、接待室、圖紙會審室、教室和公用樓道、廁所的衛生負責,確保天天清掃,保證上述場所的衛生清潔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