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麽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將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職工與非本市戶籍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本市就業並離開本市的;
(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
(十)部分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因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詳見公積金中心網站“部門文件”欄目)患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特殊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凡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首先向單位提出提取申請,單位對職工是否符合提取條件進行初審。
(二)單位核實並出具相關證明。
單位核實的內容包括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單位核實無誤後,應及時向職工出具提取證明。
(三)職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應當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證明提取人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後,提取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其實合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範圍還是比較廣的,並不是說壹定要退休或者買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對於房屋裝修,或者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嚴重困難,包括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可以通過提取公積金中的存儲余額來解決目前的困難,根據提取公積金的因素不同,需要準備的材料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