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地人可以在東莞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東莞市規定,“在我市報名的考生需持有以下壹項證件:本市居民身份證、本市居住證、本市工作單位證明、本市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學生證件”。只要符合其中壹項即可。
二、說明
1、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即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省市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東莞市的規定如下:
(1)報名條件。
a)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
b)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我市報名的考生需持有以下壹項證件:本市居民身份證、本市居住證、本市工作單位證明、本市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學生證件。
(2)報名繳費、考試的流程及方法
a)網上提交報名資料。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並上傳相片(必須為近期證件照),姓名、身份證號碼、相片等重要信息壹經確認提交後不得修改。
b)網上繳費。
c)網上打印準考證。
d)現場參加考試。
(3)考試結果公布及領取證書
a)考生考試結束交卷時可立即獲知考試成績。考生可於當期考試全部結束後30日內登陸網站查閱考試結果公告。
b)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後登陸網站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同時進行網上預約,預約時間須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
c)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屬地財政分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內容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壹份(例如學歷/學位證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d)領取證書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代理人領證時應當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簽名的授權辦理領證和確認信息表等事項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