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行政法規。因為這是國務院制訂的。會計法是人大制定的。會計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是財政部制訂的。
《企業會計準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準則對加強和規範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規範處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指導作用。2014年,財政部相繼對《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進行了修訂,並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和《企業會計準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三項具體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