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是指稅務機關根據收款人(或勞務提供者)的申請和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代其向付款人(或勞務提供者)開具發票的行為。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使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五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