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會計從業資格信息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錄和更新持證人員的下列信息:
(1)持有人基本信息;
(2)持證人員的會計工作;
(三)註冊人員的變更和轉移;
(四)持證人員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持證人員的繼續教育;
(6)證書持有人受到表彰獎勵的;
(7)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受到處罰。
2.持證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照片、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等基本信息以及上述第(五)、(六)項中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持相關有效證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變更從業檔案信息。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核實相關信息後,為持證人員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
3.持證人員其他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登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網站進行信息變更,或者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
三。描述:
如果持證人要參加需要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相關考試(如會計職稱考試),需要對從業資格證書的內容進行審核,包括屬地、學歷、繼續教育、處罰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也需要及時掌握當地會計人員的情況,這對於政府和個人都是相當必要的,能夠及時的對信息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