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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寧波市鄞州中學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和會計公告

#教師招聘# 導語2021浙江寧波市鄞州中學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和會計公告已發布,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2日。 無 現將招聘公告原文發布如下: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於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開展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備案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寧波市鄞州中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物理競賽指導教師1名、生物教師1名、政治教師1名、地理教師1名、歷史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和會計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鄞州中學創辦於1952年,是浙江省首批辦好的十八所重點中學之壹,以“崇尚科學、弘揚人文、發展個性、追求和諧”為辦學理念;以“爭第壹,更做,辦與眾不同的學校,育不可替代的學生”為辦學策略,努力創建壹所具有獨立品格和獨特品質的現代化學術性高中。學校每年有90%左右的畢業生考入全國壹流的重點大學,高考成績長期居全省全市前茅,曾產生四名浙江省高考狀元,培養了以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劍平、中國科學院院士張明傑為代表的各領域傑出人才。奧林匹克五大賽事成績喜人,有兩人次進國家隊並獲得國際金牌和銀牌;在科創、人文、體藝類的非奧系列賽事中,每年有上百人次獲獎。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為新老師的成長、成才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臺。

 學校詳情請見鄞州中學和“寧波市鄞州中學”微信公眾號。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審核資格)初試、筆試、試講(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6名和會計1名。

 三、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壹)招聘對象

 物理競賽指導教師崗位:

 1.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物理競賽指導教師崗位以大學本科學歷報名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壹:

 (1)“壹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壹流學科”建設高校相應“壹流學科”畢業的;

 (2)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畢業的;

 (3)浙江省師範類高校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綜合成績本專業排名前30%的;

 (4)曾獲獎學金的;

 (5)曾獲全國高等院校師範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高等院校師範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

 (6)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3.曾指導學生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壹等獎及以上成績的競賽指導教師。

 其余教師崗位:

 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會計崗位: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教師資格證書要求: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或歷屆畢業生應聘競賽指導類教師崗位的,須在聘用壹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歷屆畢業生應聘其他教師崗位時均須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可見附件1)

 6.寧波大市範圍內的事業編制教師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需要取得所在學校的同意。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範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寧波市鄞州中學招聘崗位人數範圍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表》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壹)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2日。應聘人員通過鄞州中學主頁進入報名頁面,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網址如下:/baoming/yzzx_login5.html?code=yzzx&state=0

 2.資格審查:

 (1)現場確認報名時間與地點:

 2021年11月23日(周二)8:30-11:00寧波市鄞州中學

 (2)現場確認報名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現場確認報名所需材料:

 根據個人情況及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後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上)、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同時準備本科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屬於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往屆生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3.非競賽指導教師崗位和會計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於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4.經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此次招聘的物理競賽指導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5.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將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遞交的材料原件(報名表、身份證、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前往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指定時間到達考場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

 (二)考試流程

 應聘教師崗位的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壹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於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壹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於等於6:1時直接進入復試。

 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試後,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寧波市鄞州中學公布。

 2.復試

 生物教師、政治教師崗位復試環節采取“試講”的形式,物理競賽指導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試講”的形式,會計崗位不初試,直接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

 筆試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線,及格線以下的予以淘汰。

 筆試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或面試人員名單屆時在寧波市鄞州中學公布並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具體試講時間、地點。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予以淘汰。

 會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崗位實際經驗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的,視作放棄。

 3.總成績

 總成績采用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70分。物理競賽指導教師崗位以“筆試成績的40%+試講成績的60%”之和為總成績,會計崗位以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之和為總成績。

 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人員,按筆試成績排序,或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於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鄞州中學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學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教師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體檢環節及以後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擬聘人員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環節,應聘人員都須嚴格遵循寧波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必須出示“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以及進行現場測溫,合格者並書面提交《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方能進入。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參加招聘考試,14天內浙江省外來甬返甬的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才能進入考點學校。

 防疫要求如有變化,按最新防疫規定執行。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考試不能如期組織將會第壹時間通過寧波市鄞州中學告知。

 七、其他事項

 (壹)應聘人員為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於2022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經中華人民***和國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相應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擬聘人員須與招聘學校(單位)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並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壹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教師崗位後壹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八、聯系電話和網址:

 寧波市鄞州中學電話:0574-83039580樊老師,0574-83039701孫老師

 寧波市鄞州中學網址:www.yzms.cn

 附件2:寧波市鄞州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教師.doc.doc

 附件3:寧波市鄞州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會計.doc.doc

 附件4:考生健康申報表.doc

 寧波市鄞州中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