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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的會計分錄

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的會計分錄

答:壹般納稅人已開具銷售發票確認收入,同時產生納稅義務。會計分錄是,

借方:應收賬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銷貨成本時,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繳納和扣繳增值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到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證的當天;如果先開具發票,則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會計分錄是什麽意思?

會計分錄也叫“記賬公式”。簡稱“入門”。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為每壹筆經濟交易列出雙方對應的賬戶及其金額。在登記賬目之前,通過記賬憑證進行會計分錄,可以清晰地反映經濟交易的分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目記錄的正確性,便於事後檢查。每個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的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簡單分錄也叫“單壹分錄”,是指對應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也叫“多重分錄”,是指對應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壹個賬戶的貸方和幾個賬戶的借方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