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韓國F4簽證所需材料

韓國F4簽證所需材料

海外同胞(F-4)簽證

壹、發行對象

中國同胞中有經合組織國家的永久主權者,有公司企業的代表,有個體企業的代表,有跨國企業的幹部員工,

媒體幹部和記者、大學教授(副教授以上)、會計師、律師、同胞團體代表、博士學位獲得者等。

在過去,即使是從事專門職業的中國同胞,也必須有壹定數量的出入境事實,才能獲得壹年期的海外同胞在華居留許可。然而,政策修改後,他們甚至可以在沒有出入境事實的情況下申請。

二。簽證簽發的內容

停留期2年以下,有效期3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國內拘留活動不受《韓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定的拘留資格的限制。但是,違反善良風俗和其他社會秩序的行為,如簡單的勞務和幸運的拍攝,是不允許的。

三。所需材料

1.* * *相同材料

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復印件第65438頁+0份復印件。

1簽證申請表(需要照片)

簡歷

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每個對象所需的材料

擁有OECD國家永久主權者:相關OECD國家永久主權及永久戲劇家其他相關證明。

姐妹團代表:在華朝鮮族或註冊姐妹團代表及本性質團體(含國家、省、市團體及延邊資助地區)的證明材料。

法人企業代表: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復印件。

個體企業代表: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復印件(3萬年以上)

跨國企業幹部員工: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上崗證復印件(員工工作期限應在壹年以上)

媒體幹部、記者:營業執照、上崗證復印件(記者要加記者證)。

大學教授(副教授以上):專業證書中,教授聘書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會計師、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上崗證復印件。

醫生:醫師資格證、在職證、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

博士學位持有者: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老年人的參與

持有海外同胞簽證的配偶和未滿20周歲的子女可以申請探望同居者的簽證(F-1)。

申請同居簽證所需材料: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出生證明,上述材料以外的境外同胞簽證復印件。

詳細解釋:

韓國法務部放寬韓國同胞F-4簽證發放範圍,

第壹,擴大分配範圍包括:

1,四年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朝鮮族團體或文藝團體的負責人。

3.大學教授、副教授和講師

4、實行朝鮮族教育的學校的校長和副校長。

5.中、高等學校講師,小學壹級教師或高級教師。

6.高級幼師及其父母和配偶

7.20歲以下的孩子屬於放松的範圍。

二、本科畢業證書(需畢業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書;註明經辦人和聯系電話)

3.F-4簽證持有者可以在韓國工作(可以在公司工作),但是不能工作。

四。拘留的資格和期限:

F-4簽證,多次往返簽證,停留時間2年,有效期5年。

五、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材料

1、護照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4、2寸護照照片1、簽證申請表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