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法》對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規定了哪些限制?
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
問:《公司法》對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規定了哪些限制?
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
(三)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公司違反上述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有本條第壹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我是雲南會計獨立本科學生。我報了管理系統的計算機應用和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都通過了。感謝網校和兩位老師!
我是壹個43歲的男人。為了獲得國家司法考試資格,我參加了法學本科自考。報名的時候老師說自考難度大,要謹慎。結果我第壹次參加的兩門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和《中國近現代史綱要》分別得了85分和87分。只用了40天,讓我好激動。這次在網校選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