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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采購核算中正常原因引起的短缺如何處理

所謂“自然原因或正常運輸原因”,在會計上稱為“在途合理損耗”。在會計上,如果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價值將攤入外購存貨的成本。如果執行《企業會計準則(2006)》的規定,雖然相關準則沒有明確規定在途合理損失的處理方法,但可以推定按規定應計入外購存貨成本。此外,存貨的非正常損失在扣除責任賠償和保險賠償後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期間的正常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保管費

貸款:庫存商品(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