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因此,最合規的做法是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壹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壹個經營環節,壹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
擴展資料:
規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壹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