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種情況屬於名義上。雖然名義上的財務總監可能並不實際擔任該職務,但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財務總監作為直接責任人,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2、也會受到行政處罰。財務負責人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會計法》的規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會被披露的。稅務機關將公布對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負責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職業資格證書號等信息,並對其采取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
任命財務總監的建議:
1.離職時及時變更稅務信息。
即使是名義上的財務總監,離職時也必須記得更改稅務信息。因為壹般來說,關於稅務問題,第壹責任人是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是實際執行人。如果後期操作遇到嚴重的稅務問題,法人和執行人都會被牽扯進來。
2.離職後,公司不會更換財務負責人,並保留好證據。
名義上的財務總監離職,可能沒有相關人員交接。這時候就需要保留辭職的證據。與原公司沒有合同關系。如公司拒絕變更財務控制人,名義財務控制人可聯系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協調解決,並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相應資料進行變更。
3.做好稅收交接工作。
名義上的財務總監如果要去新的公司擔任財務總監,壹定要和前任做好交接,弄清楚辭職是不是因為稅務風險。在準備離職的時候,也要把稅務問題和相關工作梳理好,和繼任者做好交接和切割。記得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務人員去稅務局進行財務人員變更登記,把後期可能面臨的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