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編號:
被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編號:
本人xxx,因個人原因,不能在公司發放我的工資的時候,親自來領取本人工資,特委托xxx代為領取。請公司將我的工資***xxxX元,交由xxx,我均予以認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書的註意事項;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壹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