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考核考生對於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考試時間為75分鐘;初級會計實務》考核考生進行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考試時間為10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考試時間不能混用,提交試卷時分別交卷,兩科滿分均為壹百分,合格標準均為六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