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旅行社的賬務處理還是有分歧的,有主張差額計收入的,也有主張全額記收入的,但從新準則的精神來看,個人傾向於全額計算收入。
收註資款,520.77應該是利息吧。
借:銀行存款 300 520.77
貸:實收資本 300 000
財務費用 520.77
2.轉出質保金
借:其他應收款 100 004
貸:銀行存款 100 004
3.收散客團款
借:銀行存款 7 105.5
貸:預收賬款—某個團 7 105.5
4.付團款
借:預付賬款 7 100
財務費用 5.5
貸:銀行存款 7 105.5
5.後續業務
收到地接發票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預付賬款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差額計算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