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有以下區別:
1、適用範圍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範圍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都可以。
2、會計科目設置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比《企業會計制度》少設了25個壹級科目。
3、賬務處理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中已取消了資產待處理項目,企業在編報前必須將待處理的資產進行處理,因此財產清查還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
4、財務報告方面的不同:《小企業會計準則》只要求小企業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而且報表的內容比較簡單。
擴展資料: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特點
(壹)《小企業會計準則》寫法簡化
如《小企業會計準則》在總說明的第12和13條中規定了非貨幣性交易和債務重組中的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原則,在以後的各項資產計價中不再重復這兩類業務中的資產計價方法,這減少了制度的篇幅,閱讀起來更簡明。
《企業會計準則》中,在規定每壹種非貨幣性資產的計價時都要重復說明,以非貨幣性交易換的資產和以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資產應如何確定其入賬價值,寫法上不夠簡化。
(二)簡化了核算方法
通過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較可見,《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核算方法比《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核算方法簡單。
如合並了4個壹級科目,減少了25個壹級科目;基本財務報表項目減少了9個;部分資產計價方法簡化了,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計價;有關會計事項的核算方法簡化了,如資產清查的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所得稅的核算、期末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等。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簡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處理上仍保持了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壹致性,以便將來隨著小企業規模發生變化,轉換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時,可減少需要調整和說明的內容。
因為我國劃分小企業是以企業資產總額、營業額和雇員人數及是否對外籌資為標準,小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沒有本質的區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企業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