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成本的會計分錄
1.估計收入
借:原材料(估計金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單(xx供應商)(暫估金額)
2.估計反沖
(1)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原預計金額,紅色)
貸:應付賬款-預估/未出票xx供應商(原預估金額,紅字)
(2)收到發票後,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不含稅發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稅額)
貸項:應付賬款-XX供應商(含發票稅)
壹般納稅人暫記帳的稅務處理
1.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預計入賬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因此,在進行估計分錄時無需考慮增值稅,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進行相應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2.預計成本核算已按規定計入當期損益的,可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依法扣除。除少數特殊情況外,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壹般不存在納稅差異,納稅差異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調整。
3.按照會計規定,預計入賬要在次月初沖紅。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下個月可能收不到發票,為了減少工作量,壹般會對實際收到的發票進行紅洗。
預計成本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采購存貨時,月末發票未到的,應單獨復制存貨項目,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項目,貸記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等項目,下月初用紅字記賬,並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