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增值稅分錄
小規模增值稅會計分錄:
銷售貨物(服務)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小規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采用簡化的方法,即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行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壹律不予抵扣,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行為時,按照不含稅的銷售額和規定的增值稅征收率計算應交納的增值稅(即應納稅額),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般來說,小規模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的方法並向客戶結算款項,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行為後,應進行價稅分離,確定不含稅的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什麽?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累計收入超過小規模納稅人500萬元,則會被強制要求成為壹般納稅人,所以小規模又會有壹個限制條件,就是連續12個月個月累計銷售收入不得大於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