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經營租賃的會計分錄
1.企業作為承租人出租房屋並取得相應發票時:
借方:預付款-房屋租賃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作為出租人,出租房屋及收入: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房屋經營租賃應以企業租賃或租賃為視角,通過“預付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進行核算。預付款是指企業按照采購合同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預先向供應商支付的款項。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本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收入。
主要房屋租賃會計分錄
1.主房租金收入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收到的房屋租金收入: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3.結轉本年利潤:
借方:主營業務收入
貸款:本年利潤
企業確認出租房屋收入時,應設置應收賬款借方賬戶、主營業務收入貸方賬戶和應交稅費貸方賬戶;收到房屋租金收入後,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結轉本年利潤時,應設置“主營業務收入”借方科目核算。
房屋租賃業務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房屋租賃業務的核算壹般分為出租人收到租金和承租人支付租金兩種情況。不同情況下對應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麽做?
房屋租賃的會計分錄
1,出租人收到租金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應計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項:累計折舊
3.承租人支付租金。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4.確認費
借:管理費
信用:預付款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
租賃根據房屋所有權是否轉移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經營租賃,又稱商務租賃,是融資租賃的對稱。它是壹種資產租賃,以滿足業務使用的臨時或季節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