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不是等於會計初級職稱。
會計員不屬於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師職稱才是初級。初級會計師報考條件包括: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或以上學歷證件。
會計證考試註意事項:
1.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及身份校驗後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備檢查。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 考場為考生統壹提供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考試結束後由監考人員統壹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
3.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機狀態)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物品存放處,違者按違紀處理。
4. 考生入座後,在考試系統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登錄後認真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等信息,等待考試開始。
5.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並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
6. 考試過程中,如出現考試機黑屏、斷網、斷電、無法登錄考試系統、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考試結束後,考試管理機構將不再受理上述問題。在異常情況處置期間,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與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