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社保時分錄為;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企業繳納社保費用時做如下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現金。
3、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