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營有不同的形式和結構,第31號國際會計準則《合營中權益的財務報告》將企業合營分為三大類型——***同控制經營、***同控制資產和***同控制實體。他們都具有合營的以下特點:
(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營者都受到同壹項合同規定的約束;
(2)以合同規定確立***同控制。
這壹特點保證了任何壹個合營者都不處於單方面控制合營企業經營活動的地位。 ***同控制經營涉及使用合營者的資產或其他資源,而不是建立壹個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或是與合營者自身分開的財務結構。每壹合營者使用自己的資產、設備和裝備,備有自己的存貨。也發生自己的費用和負債、籌集自己的資金。合營活動可以有合營者的雇員隨著合營者的類似活動同時進行。合營協議常常規定銷售***同產品的收入和***同發生的費用在合營者之間分配的辦法。
***同控制經營的壹個例子,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合營者結合它們的經營、資源和專長,壹邊***同制造、推銷和發售壹種特定的產品,如飛機。制造過程的不同部分由各合營者分擔。每壹合營者負擔自己的費用並從飛機的銷售中取得壹部分收入,這壹份額由合同規定。
關於合營者在***同控制經營中的權益,每壹合營者將以下項目記人其會計記錄,列入其單獨編制的財務報表,從而也列入其合並財務報表:
(1)其所控制的資產及其所發生的負債;
(2)所發生的費用及其從出售合營商品或勞務中賺取的收益份額。
由於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已經列入合營者單獨編制的財務報表,從而也就列入了合營者的合並報表,合營者編報合並財務報表時不必為這些項目作調整或其他合並程序。
合營本身可能不必有單獨的會計記錄,也不必編制財務報表。如出於管理目的,合營者可以編制管理會計報表,以便評價合營的經營業績。 ***同控制資產涉及合營者***同控制而且往往是***同擁有為合營提供或購置並且為合營所專用的壹項或若幹項資產。這些資產系用於為合營者獲取收益。每壹合營者可以分取資產帶來的產品,並負擔協議規定的所發生的費用的份額。這些合營不涉及設立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或與合營者自身分開的財務結構。每壹合營者通過自己在***同控制資產中的份額控制自己在未來經濟利益中的份額。石油、天然氣和采礦業的許多活動,涉及***同控制的資產;例如:若幹產油公司可以***同控制和經營壹條輸油管道。每壹合營者使用這壹條輸油管道來輸送自己產品並為此按照議定的比例負擔經營管道的費用。***同控制資產的另壹個例子,是兩個企業***同控制壹項房地產,各分取壹份租金收入和分擔壹份費用。
關於合營者在***同控制資產中的權益,每個合營者將以下項目記人其會計記錄、列入其單獨編制的財務報表,從而也列入其合並財務報表:
(1)其在***同控制資產中的份額,根據資產性質分類而不是作為投資。例如,***同控制的輸油管道的份額,列入固定資產類;
(2)發生的負債,例如為其資產籌資而發生的負債;
(3)為了合營而與其他合營者***同發生的負債的份額;
(4)銷售或使用合營產品份額的收入,連同合營發生費用的份額;
(5)為了在合營中的權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與為合營者在資產中的權益籌資有關的費用和與銷售其在合營產品中的份額有關的費用。
由於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已經列入合營者單獨編制的財務報表,從而也就列入了合營者的合並財務報表,合營者編報合並財務報表時不必為這些項目作調整或其他合並程序。
***同控制資產的會計處理反映了合營的實質和經濟現實,而且常常也反映了合營的法律形式。合營本身單獨設立的會計記錄可以限於合營者***同發生並且最終由合營者按照他們議定的份額分擔的費用。合營可能不編制財務報表,但是合營者可以編制管理會計報表,以便評價合營的經營業績。 ***同控制實體是壹種涉及建立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的合營,其中每壹合營者擁有壹份權益。除去合營者之間的合同規定確立了對實體經濟活動的***同控制之外,***同控制實體的營運方式與其他合營方式相同。
***同控制實體,控制著合營的資產,發生負債和費用並獲得收益。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和為合營活動籌集資金。每個合營者對***同控制實體的成果有壹份所有權,盡管有些***同控制實體也涉及分享合營的產品。
***同控制實體的常見例子,是兩個企業為了在某壹特定行業中合並經營他們的業務,而將有關的資產和負債轉入壹個***同控制實體。另壹個例子則是企業在外國與該國的政府或其他機構相聯合,設立壹個由企業和該國政府或機構***同控制的獨立的實體,開始經營業務。
許多***同控制實體和被稱為***同控制經營和***同控制資產的合營在實質上相同。例如,合營者可能為了稅務或其他原因,將諸如石油管道之類的***同控制資產轉人壹個***同控制實體。同樣,合營者也可以把將要***同經營的資產提供給***同控制實體。有些***同控制經營也涉及為了經營活動的特定方面,例如產品的設計、推銷、發售或售後服務,而設立***同控制實體。
***同控制實體和其他企業壹樣,根據有關國家的規定和國際會計準則,保持自己的會計記錄並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
每壹合營者通常以現金或其他資源對***同控制實體出資。這些出資作為對***同控制實體的投資記人合營者的會計記錄並且列入合營者單獨編制的財務報表。在合營者的合並會計報表中報告在***同控制實體中所享有的權益的份額。
***同控制實體是壹個獨立經營的主體,和其他企業壹樣,保持自己的會計記錄,編制自己單獨的財務報表。 合營中的***同控制經營和***同控制資產都不需要設立專門的會計主體,會計核算仍然包括在原合營者的相關賬目中,合營各方按照合同規定負擔各自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分享各自的利益份額。而***同控制實體是通過合營各方***同出資建立企業,新建的企業是壹個單獨的會計主體,獨立核算,投資各方對該企業實施***同控制。
合營者向***同控制實體提供的資產在合營者的財務報表中作為壹項投資。對***同控制實體的投資既不能簡單地按權益法反映,也不宜進行全面的合並。所以***同控制實體產生了新的會計處理問題。
綜上所述,***同控制實體明顯特征就是以合同為基礎,合營各方均受到壹項合同的約束而***同控制合營企業,對合營的財務和經營決策,須經合營各方的壹致同意。如在***同控制的實體中,合營者對合營實體的影響和控制不應因所有權比例而不同,擁有80%的股權也不能單方面控制合營實體,擁有10%的股權也能參與合營實體的經營決策。因而,沒有哪壹方合營者能獨立對合營實體予以控制,這壹點將合營實體與母公司擁有多數股權而控制的子公司區分開來。
合營企業與聯營企業、附屬企業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