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信息
截至5月末,1999,本行待處理債務余額76565438+萬元,其中壹年內待處理債務691.77萬元,逾期待處理債務6658萬元,待處理債務4645萬元,待核銷債務674萬元。
自1997年6月5438+10月待處理債務科目設立以來,我行待處理債務呈快速增長勢頭。壹年半的時間發展到7.65億元,月均增加4250萬元,在各項貸款中的占比也從1997年底的1.25‰上升到今年5月末的11.88‰。
據統計,該行已收到還款80926萬元,其中房屋及建築物48萬平方米,價值4.333億元,占比53.5%;土地1603畝,價值17885萬元,占221%;169輛,價值2934萬元,占比3.6%;65,438+0,786臺套設備,價值53,465,438+0,000元,占6.6%;其他11435萬元,占141%。在其他項目中,從皮衣、彩電到肥皂、襪子,應有盡有。
已清償債務中,土地2.3346畝,價值2457萬元,房屋654.38+035.82萬元,價值654.38+065.438+0.58萬元,* *占77.8%,實際變現3878萬元,虧損767萬元,損失率654.38+06.5%。
二、主要問題
(1)待處理債務涉及的待轉讓營業收入的核算方法不夠合理,直接影響銀行效益。
根據總行《待處理債務償還會計》的賬務處理規定,收到待處理債務償還時,借記“待處理債務償還(壹年內待處理債務償還)”科目;貸記貸款本金、應收利息和催收利息,其中沖減催收利息部分,同時借記待轉營業收入,貸記利息收入。如果賬戶中待處理的債務能在壹年內變現,且沒有變現損失,這種會計處理方法無疑是準確合理的。但待處理債務本身是我行在貸款單位無力償還貸款本息時不得不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實際治療中,壹般都會有很大的損失。雖然壹般行為對已實現的損失進行處理和核算,並設置了“待核銷債務貼現”二級科目,但從維護銀行權益的角度出發,待轉營業收入的核算仍很不合理,主要是將實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損失也作為實收利息, 而收付實現制會計計算的收款利息直接計入權責發生制會計,無形中忽略了利息收入,虛增利潤,使銀行實現負債。 據統計,我行已實際入賬待處理債務還款,減少利息收取,虛增利息收入5633萬元,需要多繳納營業稅近500萬元。
(二)部分衍生收支項目的會計規定不夠明確,給會計核算帶來很大不便。
由於待處理債務償還的條件和環境差異較大,收款的實物形式和處理方式也有很大差異,而總公司的會計處理方法比較籠統,實際處理過程中的壹些細節沒有明確規定,導致會計處理困難。
第壹,在收到和記錄債務償還的過程中,根據總行的會計核算方法,收到的債務償還應按分攤的金額進行記錄。但當待處理債務償還的評估金額大於銀行債權時,沒有明確的會計處理方法。如果評估金額包含在待處理債務償還的借方,貸方缺少相應的科目。如果貸款本息計入貸方,部分債務償還不能入賬,不符合相關會計平衡規定。
第二,由於償還債務的種類繁多,處理變現非常困難。閑置不僅不能創收,還會相應增加保管成本,不利於資產的維護和保養。所以很多行為減少損失,出租壹些債務償還。不過,總行對償債租金收入的核算沒有具體規定。由於此類租賃債務償還多為房屋、車輛等固定資產,但不在銀行固定資產賬戶核算,不能定期計提折舊。如果這部分固定資產的債務償還能夠實現,那麽在資產價值評估過程中,將銀行收回到評估的時間作為資產的折舊年限,從評估值中扣除計算出的資產折舊,實現的價值肯定會低於債務償還的入賬金額。同時,出租資產收取的租金,作為待處理債務的衍生收益,應視為對資產在入庫過程中損失的壹種補償。但總行現有的核算辦法中沒有具體的核算規定,只能計入收益賬戶,虛增利潤,同時涉及到納稅的問題,對銀行的效率產生不利影響。
第三,待處理債務的回收、保管、處理等各個環節都必須發生各種費用,特別是清算前各個環節發生的各種費用,在待處理債務的會計核算方法中沒有規定。首先,在以物抵債的過程中,如果通過訴訟追償債權,需要向法院繳納壹定的訴訟費和執行費。無論是法院判決還是雙方協商,在債務償還入賬前都需要進行嚴格的資產評估,並根據評估金額向資產評估機構支付大量評估費用。其次,產權變更、資產轉移時,需要各種轉讓費。在倉儲環節,需要支付倉儲、保管等各種倉儲費用。同時,在每個環節實現之前,凡涉及土地、房產、車輛等資產的產權變動和占有,都要按照稅法規定繳納交易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各種稅。這些費用屬於與待處理債務相關的衍生費用,與正常的經營管理費用有很大區別。比如在業務管理費用中收取他們並不合理,但也會給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成本指標帶來更大的壓力。
(三)與待處理債務償還相關的稅費征收規定對銀行極為不利。目前銀行要處理收回的債務償還主要是房產、土地、車輛,但這類資產在接收、占有、處置過程中涉及各種稅費。第壹,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不能自行轉讓,只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國家征用後,才能轉讓和出讓。在此期間,銀行要支付壹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二是在接收處置過程中,辦理土地、房產的過戶手續,稅務機關視為正常的房產交易,按照交易金額征收交易稅;第三,償債物產權轉移到我行後,稅務機關將劃撥給我行處置的土地、房產、車輛等償債物視同自用,按照稅法規定分別向我行征收土地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由於待處理債務只是銀行保全資產、收回債權的壹種手段,土地、房產、車輛的產權轉讓與自購有本質區別,產權變更只是暫時的、過渡性的。如果貸款單位直接以貨幣資金的形式償還貸款,則根本不涉及此類稅費,因此分兩次征收轉讓費和交易稅以及過渡期內征收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顯然是不合理的。同時,企業以實物抵債的方式償還貸款,主要是由於無力償債,很多企業已經名存實亡,欠稅現象比較普遍。因此,許多地方稅務機關都將此類資產的產權轉讓視為不同程度擴大稅源的契機,進壹步加強征管,這進壹步使銀行處於不利地位。
(D)債務償還有很多種,變現非常困難。
據統計調查,壹方面,以實物抵債的企業大多資不抵債,無法正常經營,流動性普遍較差。同時,由於這些企業多為多方借款,在收回待處理債務時,經辦銀行饑不擇食,往往不考慮債務變現的難度。另壹方面,目前我國還沒有關於債務處置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律可循。同時,債務處置市場剛剛建立,發展極不完善,債務處置渠道過於狹窄,增加了變現難度。從銀行的變現情況來看,全省待處理的8億多債務,目前只有4645萬元,變現比例不足6%。隨著時間的推移,待處理債務的價值逐漸損耗,處理起來會越來越困難。從實現債務償還的難度分析,以下情況比較突出:
壹是接收了壹些名存實亡企業的廢舊廠房和專用設備。由於企業賬簿資料相對完整,其固定資產和庫存商品的成本信息都有據可查。在地方保護等外部因素的影響下,評估值壹般不低,但抵債項目實際使用價值很小。在清算過程中,基本處於有價值無市場的狀態,變現難度很大。
二是跨地區接收的待處理債務。這種還債主要是因為前幾年不規範的跨區域貸款。債務償還主要是土地、房產等不動產,受地域、政策、環境等條件限制,處理難度極大。
三是偏遠,尤其是農村房產和土地。如某集團公司在我行貸款本息共計3549萬元,因融資成本高、管理不善等原因無法按時還款。經本市第二評估事務所評估,集團公司名下的飼料加工廠、第壹肉雞廠、第二肉雞廠、種雞廠、生豬廠、磚廠、村委會辦公樓的房屋、設備及土地使用權作價3549.6萬元,以抵償我們的債務。該集團公司位於農村,距縣城40多裏。當地村民無力購買或承包,外人不便幹預,變現難度極大,也不好管理。
第四,從商品流通行業收到的各種商品。這類商品壹般都是因為經營管理不善。我行接收的庫存商品既有家電、煤炭等大件商品,也有肥皂、內衣、鞋襪等日常小商品。商品種類繁多,但質量普遍較差,市場行情不好,變現難度很大。(E)缺乏統壹的資產接收、價值評估和清算標準。
據調查,由於總行尚未確定可作為償債物的具體資產類型,經辦行在我行債權遭受損失時,特別是貸款企業基本喪失還款能力,部分甚至可能無法沖抵收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時,普遍基於“搶壹分,虧壹分就是壹分”的良好願望,接收了大量難以償還的債務。由於沒有固定統壹的評估機構,在對待處理債務進行評估時,經辦銀行通常會臨時委托評估機構或法院指定評估機構,因此難以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評估機構容易受借款單位或地方政府的影響,導致評估成本普遍較高。同時,對於待處理債務的清算也缺乏具體的規定和必要的授權,導致基層銀行在具體執行中缺乏可循的規則。很多銀行在處理商業機會時猶豫不決,因為害怕在處理大額損失時承擔責任。(六)折價註銷債務的規定不明確,實際操作難度很大。
根據總行待處理償債會計流程的規定,待核銷償債貼現的核銷應作為不良貸款管理,按規定程序報批核銷。但不良貸款,除國家試點城市範圍內的企業兼並破產、減員增效外,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並經省金融監管辦批準後,方可核銷。但絕大多數以實物抵債的企業名存實亡,並未被法院宣告破產。因此,清算後無法按照不良貸款核銷的相關規定整理出完整的核銷材料,因此無法操作核銷的相關規定。
(七)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待處理債務的接收和變現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對我行產生了較大影響。
調查發現,我行在待處理債務的回收、存儲和處置方面受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的政策和做法影響較大,妥善處理合作關系對保全我行信貸資產有很大幫助。例如,A縣生產資料服務公司由A縣財政局擔保,向B縣支行進行跨區域貸款。因貸款人無力還款,擔保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B縣法院派40多名法警到A縣財政局蹲守20多天。被新聞媒體曝光後,A縣政府出面,不僅用402萬元的土地和房產補償了我們的債務,還免費辦理了所有的過戶手續,最大限度地保全了我們的資產。但是,處理合作關系的主動權在很大程度上並不掌握在銀行手中。由於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的政策和做法更傾向於貸款單位。比如某市商貿城集團公司為籌建商貿城向我行貸款,後來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貸款。為了解決商貿城的燃眉之急,當地政府以文件形式確定了商貿城部分房屋的底價,並以此為依據,督促商貿城與銀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辦理以物抵債手續。否則視為放棄債權,壹切行為都阻止不了債權的中止,只能被迫接受。天山大廈劃撥給我行的評估值為1.68元/平方米,而根據我行中介部門的測算,當時僅為1.200元/平方米。類似的現象在接收待處理債務的過程中非常普遍。
第三,壹些建議
(1)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針對我行未償債務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建議總行盡快制定更加系統的管理辦法,從評估、收回到保管、變現、核銷等各個環節做出明確規定。壹是在接收環節,盡可能明確可作為債務償還的資產類型,督促經辦行認真核算投入產出,有選擇地接收債務償還。二是在存儲環節,明確責任部門和存儲方式,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第三,在處理過程中,按照損失金額和損失比例的雙重標準確定相應的授權範圍,以便經辦行按照授權範圍及時處理債務償還。四是制定待處理債務償還的具體核銷辦法,明確核銷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範圍,以督促經辦行盡可能在貼現損失發生的當期進行核銷,避免集中核銷對年度損益的過大影響。第五,建立完整的償債報告制度,定期編制償債報表,全面反映償債管理和處理情況。
(2)改進和完善會計核算方法。從規範核算、提高效率的角度出發,建議總行在符合有關財務法規的前提下,改進和完善待處理債務的核算方法。
壹是調整償債涉及的待轉營業收入的核算方法,建議增設過渡性科目,如“待轉償債收入”,在償債入賬時對待轉營業收入進行對沖。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的債務
貸款: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收利息;
同時根據收取的催收利息,沖減待轉營業收入。
借:待轉營業收入
貸款:待轉移處理的還本付息收入。
當債務實現時,如果抵押債券全部收回,會計分錄:
借方:xx賬戶已實現金額(銀行存款等。)
貸款:待處理債務償還的二級科目。
同時,增加收入
借方:待轉待處理債務收入;貸款:利息收入。
1.如果清算過程中發生清算損失,但損失金額小於托收利息的抵銷金額,會計分錄:
借方:××賬戶已實現金額
待轉移和處理的還本付息收入
貸款:待處理的還本付息
同時,根據已實現損失與減少的收款利息之間的差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待轉待處理債務收入;貸款:利息收入。
2.如果實現的損失等於收取的利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將××賬戶的已實現金額(如現金)轉入待處理的償債收入。
貸款:待處理的還本付息
3.如果已實現損失大於收款利息沖抵金額,則作如下處理:借記:××賬戶已實現金額(如現金)。
待核銷的還本付息貼現損失
貸款:待處理的還本付息
核銷時,會計分錄:
借方:待轉待處理的還本付息收入。
費用賬戶(準備金)
貸款:待註銷債務的折扣。
二是建議增設7544(待處理債務產生的收入)和7545(待處理債務產生的支出)兩個二級科目,按照原債務人設置賬戶,專門核算待處理債務實現前發生的收入和費用。變現後,不足補償部分作為債務折價核銷,凈收益計入“861營業外收入”科目。
(3)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為最大限度減少償債損失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由於在接收、管理和實現債務償還的各個環節都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應要求各級銀行積極加強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為進壹步減少損失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同時,由於償債過程中涉及許多政策性問題,不是經辦行和分行所能解決的,建議總行壹方面做好財政部和審計局的工作,爭取認可我行對償債核算方法的改進和調整;另壹方面,要加強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土房管部門的協調,爭取在過渡期內適當減免過戶費、交易稅、房產稅等相關稅費,減少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的損失。
(4)註重發揮建行的整體優勢。鑒於銀行收到的還款種類繁多,而且很多是跨地區收到的,僅靠經辦行很難處理,比如地域、信息等方面。要充分發揮銀行壹級法人的整體優勢,各銀行、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待處理債務償還的處理上加強合作。第壹,發揮我們的網絡優勢,加強供需信息溝通。二是建議總行允許銀行在固定資產購建及其他消費需求方面,優先安排在本行待處理的債務償還,特別是保證業務發展的急需,統壹調配,盡量減少損失。三是對跨地區債務償還的處理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安排誰方便誰處理的方法,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第四,建議省級分公司或地方行為單位統壹委托評估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壹方面盡可能擺脫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另壹方面節約評估成本。五是充分發揮銀行客戶群體的作用,通過媒體加強宣傳,努力盤活待處理償債資產。
關鍵詞:執迷不悟論文範文教案,待處理債務償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