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選模式報名:考試管理機構設定報名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考試日期、考試人數,考生根據自己情況自行選擇考試日期進行報名考試。此方式有考試人數名額限制。
年度內第壹、第三季度,我市將根據預報考人員數,結合實際,自行安排考試報名方式(自選模式或非自選模式)和考試時間。
(二)非自選模式報名:考試管理機構只設置報名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不限制考試人數。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後,系統根據報名人數,對報名人員進行隨機分批安排考試,考生根據準考證上分配的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此方式沒有報名人數限制,考生均能報上名。考點、考場和考試時間等考場信息,則由系統自動生成。
年度內第二、四季度的首月5-15日為非自選模式報名階段,16-30日為考場安排階段;次月的1-10日為準考證打印階段;其余時間為現場考試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