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質量保證金的收取方式壹般在招標文件中有規定,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其比例壹般不超過目標預算金額的2%。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政府投資的全部或者部分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不是強制的,壹般5%,也有10%,沒見過超過10%的。
法律客觀性: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按照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不是強制的,壹般5%,也有10%,沒見過超過1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