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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國家稅務局組織機構設置

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涉稅事項和違法案件,負責政府接待和轉辦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管理。

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

負責工會組織建設,維護幹部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指導本系統基層工會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工會工作;承擔幹部職工的慰問、救助和福利保障工作;負責工人住宅的建設;組織群眾文化體育活動。

辦公室

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的考核;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稅務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網站的運行和維護;組織稅收調研工作,開展稅收學會活動;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的有關事宜。

商品及服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貨物和服務稅票,負責相關系統的推廣應用;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的退貨

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藏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負責綜合征管軟件的推廣和應用;組織實施小型企業、個人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和稅收管理員制度;執行註冊稅務師行業的規範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受理設立稅務代理機構申請的初步審查。

政策和法規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進行監督和審計。

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服裝生產;組織實施財務管理、機關財務支出、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收入會計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下達年度免(免)稅轉移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核算、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和匯總;負責征管運行監控、重點稅源監控、稅種及稅票宏觀分析。

大型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為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的工作;承擔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承擔國家(地區)間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安排的具體實施,承擔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地區)間特別納稅調整,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的外事工作。

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指導黨建、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共青團、婦聯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

檢查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

人事教育組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牽頭組織幹部離任審計;監督檢查本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管理和運行維護;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承擔計算機設備的管理。

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器官服務中心

承擔代理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制定代理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物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