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結賬程序規定,在實際工作中要註意以下四點:
⑴結賬時應當根據不同的賬戶記錄,分別采用不同的方法。
①對不需要按月結計本期發生額的賬戶,如各項應收款明細賬和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等,每次記賬以後,都要隨時結出余額,每月最後壹筆余額即為月末余額。也就是說,月末余額就是本月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的同壹行內的余額。月末結賬時,只需要在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之下劃壹單紅線,不需要再結計壹次余額。
②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的收入、費用等明細賬。每月結賬時,要在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面劃壹單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和余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合計”字樣,在下面再劃壹條單紅線。
③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某些明細賬戶,如產品銷售收入、成本明細賬等,每月結賬時,應在“本月合計”行下結計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登記在月份發生額下面,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面再劃壹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劃雙紅線。
④總賬賬戶平時只需結計月末余額。年終結賬時,為了反映全年各項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全貌,便於核對賬目,要將所有總賬賬戶結計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合計”字樣,並在合計數下劃壹雙紅線。采用棋盤式總賬和科目匯總表代替總賬的單位,年終結賬,應當匯編壹張全年合計的科目匯總表和棋盤式總賬。
⑤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某些賬戶,如果本月只發生壹筆經濟業務,由於這筆記錄的金額就是本月發生額,結賬時,只要在此行記錄下劃壹單紅線,表示與下月的發生額分開就可以了,不需另結出“本月合計”數。
⑵結賬如何劃線。結賬劃線的目的,是為了突出本月合計數及月末余額,表示本會計期的會計記錄已經截止或結束,並將本期與下期的記錄明顯分開。根據《規範》規定,月結劃單線,年結劃雙線。劃線時,應劃紅線;劃線應劃通欄線,不應只在本賬頁中的金額部分劃線。
⑶賬戶余額的填寫方法。每月結賬時,應將月末余額寫在本月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的同壹行內。但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其他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的賬戶,如各種成本、費用、收入的明細賬等,每月結賬時,還應將月末余額與本月發生額寫在同壹行內,在摘要欄註明“本月合計”字樣。這樣做,賬戶記錄中的月初余額加減本期發生額等於月末余額,便於賬戶記錄的稽核。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某些明細賬戶,每月結賬時,“本月合計”行已有余額的,“本年累計”行就不必再寫余額了。
⑷能否用紅字結賬。賬簿記錄中使用的紅字,具有特定的涵義,它表示藍字金額的減少或負數余額。因此,結賬時,如果出現負數余額,可以用紅字在余額欄登記,但如果余額欄前印有余額的方向(如借或貸),則應用藍黑墨水書寫,而不得使用紅色墨水。
年度終了,要把各賬戶的余額結轉到下壹會計年度,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壹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簿的第壹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