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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0萬字的小說能有多少稿費?

魯迅每月付給他的仆人五美元買食物。當時他在教育部壹個月300塊錢。這是陳鳴遠寫的壹篇關於作者稿酬和版稅的文章。陳鳴遠先生對文人史(與其說是文化史,不如說是文人史)有所建樹。引用這篇文章並不意味著同意陳鳴遠先生在其他領域的文化觀點。不過,我對陳先生對文人史的執著研究還是有些敬意的。清末民初制定的薪酬標準

1897商務印書館成立時,梁啟超等人在上海創辦了大同譯書館。梁啟超在記敘中寫道:“國內有名宅,願委托本局代印者,可印,或印後以錢或書付款,隨時可議訂。”這是支付稿酬的聲明,但並沒有公布具體標準。只是說稿酬可以隨時協商,或者給錢,或者給若幹本印刷的書作為稿酬。換句話說,當時大家對“稿酬、版稅”的概念還不是很清楚,因為規範的文化市場還沒有形成。靠賣書賺錢的“書商”已經存在很久了,但靠賣稿子為生的“自由作家”還處於孕育或萌芽階段。

目前我在國內查閱到的最早的關於特許權使用費的史料是上海文同上海報1901中規定的“特許權使用費的20%”。最早關於稿費字數的史料是梁啟超記載的:他主持的刊物如《新民叢報》、《新小說》(均創辦於1902)約兩本評論批評書,每千字可評3元。隨筆數量可能會略有增加(考慮到其文章價值),大部分會止步於4元,普通人也會是3元。記載門是內外2圈,比較大。”(《梁啟超年譜》,第387頁)

根據我的研究結果,20世紀初壹枚銀元的購買力大致相當於今天的70元人民幣。1902創辦的《新民叢報》和《新小說》規定的稿酬標準可分為三檔,從2元(今140元)到4元(今280元)不等。通常是3元(210元)。

1903年,也就是張元濟進入商務印書館編譯所的第二年,林紓的《伊索寓言》新譯本就交給了商務印書館。從65438年到0906年,林翻譯的50種小說相繼問世。同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說不》系列第壹集100種,隨後陸續出版了第二、三、四集。到20世紀20年代,林紓已經翻譯了181部小說,每部大約20萬字。這些小說有的既出版又出版,出版時也有稿費。鄭等人回憶說,林翻譯了小說《中譯本》,當時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在十幾年的時間裏,* * *達到了140種。.....報酬也很豐厚。當時壹般稿費為每千字2-3元,林翻譯小說稿酬按每千字6元計算,翻譯後購買壹本。”(據《林翻譯小說的失落》,轉引自《中國現代文學史隨筆·小說卷》,第688頁)

這樣算下來,每篇稿子的稿酬約為1.200元(今天的6萬元)。根據我的計算,由於物價上漲,民國初年1 91 1 1 919的購買力相當於今天的50元。

20世紀20年代以前,林紓的收入超過20萬銀元,合人民幣654.38+00多萬元。可見,由於林紓翻譯的小說暢銷,稿酬是壹般規定的兩倍以上。?

周作人回憶,1907年,周氏兄弟翻譯《西行漫記》拿到200元,65438+萬字。“通常西文翻譯只能拿兩塊錢壹千字。”(《周作人回憶錄》,第196頁)

著作權法和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

中國第壹部保護作者利益的著作權(版權)法是宣彤三年(公元1910年)滿清政府頒布的《大清著作權法》,距離世界上第壹部著作權法《安妮女王敕令》正好200年。全文共5章55條。但清政權在頒布後不久就退出了歷史舞臺,這部著作權法並沒有真正實施。民國四年(公元1915),北洋政府頒布《著作權法》。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了《著作權實施細則》。作者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本世紀初,中國的薪酬體系已經形成,並與國際接軌。稿酬有三種基本形式:(1)稿費,又稱“辦筆經費,辦筆費”;(二)特許權使用費,也稱“版稅”、“版稅”;(3)買斷版權,又稱“以固定價格購買稿件”。

主編,也叫主筆,是編輯部的領導...主編經常擔任主編,月薪大概是150元到300元。

僅次於總編輯,他是總編輯,也叫編導...他的月薪大概是150元。

在總編輯的下面,有重要的新聞編輯,他們選擇國家或國際新聞。有地方新聞編輯,壹個省、壹個縣、壹個地方的新聞編輯月薪80元左右;

還有特派員,比如上海報社,必須駐京,或者專門搞發電,或者搞通訊。每人每月工資約100元,通訊費在外。

有特約通訊員,國內國外都有,大費率按篇計算,每篇壹個,大概10元。

中國各大港口都有記者駐守。全職工人月薪40元左右,而兼職工人月薪只有10元。

有翻譯,每人月薪50元到80元左右。有校對和翻譯,每個月工資20元左右。

地方編輯也可以稱為城市編輯,他也是編輯部的重要人物...他的月薪大約是80元。

當地編輯指揮的,有專門的面試官,月薪40元到60元。

有體育訪客,月薪30元左右。

還有普通記者,每個人月薪大概是10元到30元。

張副(即副刊)收錄文藝搞笑作品,另有編輯部,月薪60元左右。

這是從1912到1927,對上海報業的組織和人員的“按勞取酬”經濟待遇標準的全面總結。此外,我還從當時壹些具體數字的歷史數據中核實了實際工資。

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報酬和版稅

《魯迅全集》收錄了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的稿酬標準。

魯迅向孫伏園主編的《晨報副刊》投稿,每千字2-3銀元;此外,《晨報》還有壹種“專寫”,每月在稿酬上加三四十銀元(見魯迅《我的話和我總是》)

當時的報酬標準不壹樣。在北京的官方報紙、雜誌、學術期刊上,稿酬可以達到每千字4-5元。上海的報刊大多是民辦的,壹般稿酬是每千字1-3元。因為官辦報刊行政撥款不計成本;上海報刊多為商業性質,必須註重經濟效益。在《魯迅全集》中,有幾處提到當時上海的稿費標準。最低(註:小報新聞或“屁股報道”文章等。)是每千字50分,最高每千字3元。魯迅的文章壹般稿酬是3元幾千字,有時5元幾千字(如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給魯迅的稿酬標準),《兩顆心的收藏》稿酬是6元幾千字,在上海比較高。

商務印書館定的稿酬是郭沫若4元,胡適5-6元,林紓和張興艷6元。……

這個報酬標準從五四到30年代沒有太大變化。

至於特別優惠的稿酬,屬於梁啟超,每千字20銀元(約合今天的1000元)。商務印書館資深人士張元濟回復梁啟超的信說:“我之前約好要寫壹篇文章,也就是從這個月開始。.....20的千言萬語就不人道了,還會傳到外面。大家很難幫忙!”(見《梁啟超年節諾言長版》第965頁)?

但民國以後,出版的書通常都是計算版稅的;也有按字數付費或者壹次性買斷版權的寫手。

20世紀初以來,上海出版業擬定的版稅標準壹般在10%-25%之間。

比如1921,臺東書店答應郭沫若的版稅是10%;胡適自己在新月社的版稅標準是:第壹版15%,第二版20%;北新書店支付給魯迅作品的版稅壹般是20%甚至25%。而梁啟超的身價最高,達到40%甚至提出“自印自賣,六折帳”。提成支付時間,按慣例為三個時間段(端午、中秋、除夕)核對實際銷售結算。

與20世紀20年代相比,30年代中國的薪酬標準並沒有明顯提高。

北平的稿酬普遍比上海高。在北平報刊、雜誌、學術期刊,稿酬可達每千字4-5元。上海的報刊大多是民辦的,壹般稿酬是每千字1-3元。因為《北平》是國營報紙,行政撥款不計成本;上海報刊多為商業性質,必須註重經濟效益。

魯迅在20世紀30年代發表的作品幾乎都是付了版稅的。查魯迅日記1933五月15日記:“兩地之書500冊版稅125元。”《兩地之書》定價1元。根據上面提到的版稅公式,兩地之書的版稅稅率為25%。據《魯迅日記》記載,1932 12 15的日記上寫著:“選集手稿付書店印刷,版稅支票三百。”這裏指的是天馬書店出版的《魯迅選集》,第壹版1,000冊,售價1.20元。魯迅獲300元,版稅率也是25%。這在當時是非常高的版稅。

廣告、分銷、會計等。,月薪20元起,17元結束。

對比上述葛在《中國新聞史》1912-1927第六章“新聞界的地位,第八節,就業”壹文中的記載,可以看出,上海新聞出版業的待遇在十幾年間有了明顯的提高。

據陶希聖回憶,本世紀前20年,國內教育以留日學生為主,近代新式教育也采用日本制度。20世紀20年代後,大批留學歐美的畢業生回國,逐漸控制了國內的教育界和出版界。甚至在社會上出現了西方壹等,東方二等,國內三等的偏見。

比如商務印書館的編輯,他們以出版教科書而聞名,在當時教育界有很大的影響,他們的工資是按照學歷來發放的。壹類是留學歐美的畢業生,月薪高達200-250元,二類是留學日本的畢業生,月薪120-150元,而國內大學畢業生月薪只有80元。?

由於社會上這種等級觀念的存在,“留學生為了社會地位和生活上的各種問題,不得不加入壹個黨派,導致從西方留學回來的人互相排斥”,加重了輕視學者的習慣。(參見陶希聖的文章《趨勢與點滴》?

報紙稿酬?

從20世紀30年代《上海生活》、《上海顧問》和《上海指南》的資料中,我們可以知道?

上海是全國輿論中心,所以新聞業非常發達。雖然在百萬份的發行量上趕不上歐美日的知名報紙,但號稱日銷量16萬份的《新聞》已經成為國內的佼佼者!

報紙本質上是新聞,所以對文字的需求比其他出版物更宏大,但能容納文藝作品的卻只有壹小部分!而且附刊只是業余性質,報當局並不重視,文人也斥之為“報驢”。?

上海主要報紙附刊

20世紀30年代上海主要報刊的名稱、性質、主編(編者)姓名、采寫方針、附刊稿酬標準如下:

報紙題名編輯的指導原則和報酬辦法。

新聞,新園,顏,國內外有趣的敘事,短小精悍,富於煽動性,壹千字2元到5元不等。

新聞報紙《茶談》充斥著各種關於茶的文字以及可以用來解讀的文字的謠言。千字1半到五元。

當地報紙附上當地記者的片段編年史,以2元到5元不等的壹千字歡迎小朋友的天真作品。

論李烈文的海外觀感及2元至5元的幾千字幽默小品和純文學作品

申報周壽娟春秋時期的諷刺小品和婦孺,壹千字2元到5元不等。

聲明本端口附刊,李公樸幽默評論,社會小品,文藝時尚,千字,2元到5元

宣言片《淩河》劇本翻譯;《新銀壇》國內外觀影簡評:2元到5元不等的壹千字。

時事新聞黃美學寫作清錢字1元半到5元。

時事新聞,新上海地方風光幽默小品,幾千字,1,半到五元。

時事新聞,電影戲曲,劉火公影視劇,新聞評論等詞,千字,1,半到五元。

時代電影鄧淑姑,國內外銀壇新聞,明星生活,最受歡迎的照片,千字,2.5元到5元。

人民日報和人民方言姚素鳳的麻辣社作品2元到5元。

晨報晨報徐澤萊文藝創作用1到5元的壹千字勾畫社會生活。

晨報日報電影姚素鳳的硬劇評翻譯作品:幾千字,2元到5元

晨報上的婦女和家庭主婦;關於女性家庭的討論詞和有趣的記錄;千字2元到5元不等。

晨報講唐增陽的千字文從2元到5元。

大晚報辣,張若谷辣字婉約。

(註)現在讀者對附刊的興趣增加了,所以報紙除了上面列出的日常固定的外,還依次增加了專版,如時事報的醫藥、廣播、業余、汽車、國貨、經濟、儲蓄、香煙保險,晨報的科學世界、時代文學等等。

《申報·自由談》對魯迅的優待

當年《申報·自由談》付給魯迅的稿酬是千字6元。有《魯迅日記》為證。查魯迅全集,魯迅在5438+0933年6月的《自由談》上發表過《保衛逃亡》和《看打架》,都是幾千字。再查魯迅日記,魯迅在1933年2月8日收了12元的免費談話費。自由談是按月付費的,下個月初會發給作者。今年2月,魯迅在《自由談》發表了8千字的文章,3月8日收到48元稿費。3月發表11篇文章,4月7日領取66元。6月發表7篇,7月6日收42元。由此可以推算出《自由談》中魯迅的稿費標準。

不僅《自由談》給了魯迅6元,《現代》雜誌也給了,還是略低。魯迅《為遺忘而追憶》於1933年4月在現代發表,全文5000字,稿費30元。魯迅的《關於翻譯》9月在《現代》上發表,1100字,稿費5元。

1935和1936,魯迅的稿費還是千字6元左右。如兩篇散文,* * * 2900字,6篇《儒林外史》——秒賣,7篇《儒林外史》——兩傷,發表於1935月《文學》第5卷第4期,稿費17.50元。再比如:1936年2月24日《申報》出版《蘇聯版畫作品展實錄》,1550字,稿費10元。這說明每千字還是6個圈。

魯迅生前獲得優秀獎稿酬10元,以千字計。魯迅的《我的啟蒙老師》發表在《作家》第壹期,4300字,稿費40元。期刊第二期刊登《出關風俗》,3000字,稿費30元。可以看出,該雜誌主編孟對魯迅給予了特別優待。(轉引自倪·《魯迅稿酬與現稿酬》1996。)

新聞出版業的具體收入記錄

新聞:1922新聞主編李浩然月薪200銀元,聘請徐滄水主持經濟新聞版,月薪180銀元。當時主編記者月薪約100銀元。老報人顧誌忠在回憶錄《報人生涯》中說,他於1923加入《上海時報》當記者,月薪80銀元。到了1935,他做新聞科主任的時候,月薪是170銀元,年底還有雙薪(也就是每年13個月的工資)和分紅。

申報:1927《申報》主編陳,月薪600銀元,其他高級職員200-300銀元,年終壹個月雙薪加獎金。

《大公報》:總編輯和總經理胡的月薪是400-500銀元。1927年許朱成進入《大公報》時,還是個學生,試用期月薪30銀元。到了1938,他的月薪增加到了170銀元。據許朱成回憶,當時高級編輯的月薪約為100銀元。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在20世紀20-30年代,報館職員的收入是“逐年遞增”的,《申報》領的薪水最高,但也差不多:壹般編輯的月薪是80-100銀元,像許朱成、顧誌忠這樣的“名嘴”大約是170銀元。高級職員月薪在200-300銀元之間,年底還給予壹個月的雙薪和獎金。

然而,民國初年出版家張在臺東書局做編輯時,壹個月只有20元的工資,要在櫃臺上收好幾次。

1912 12 2月,張玉貞、周恒福、李新蓮剛來商務印書館時,試用期月薪24元,“半年後增加”。甚至沈雁冰(後來的茅盾)從北京大學預備學校剛到商務印書館時也受到了同樣的待遇。通常是試用期半年後正式錄用,起薪每月30銀元;此後的慣例是每年增加10日元。

其他資歷稍高的人,工資也高壹些。1965438+2002年6月,和淩剛到商務印書館時,每人每月工資60元。5438年6月+10月,淩說請他做老師,月薪80元。“為了家庭,不能不少拋棄。”博物館同意明年(兩個月後)漲工資,能力還是值得的。楊來美術館的起薪是每月160元。

1965438+2006年2月,邵長廣願意離開政壇到商務印書館任職,月薪從160元協商到200元。邵培智3月到館,月薪180元。8月,平去英語系做編譯,月薪100元。

1965438+2006年9月,蔣夢麟在美國留學的蔣夢麟博士(即他後來在蔡元培之後擔任北京大學校長),至今未回國。經人介紹到商務印書館後,壹開始每月給他200元工資。

1965438+周悅然2009年2月來館,月薪180元。65438+10月謝固定月薪200元。1921年,周被胡適推薦到商務印書館,月薪60元。

商務印書館推崇胡適的服務(或兼職)。張元濟1965438+2009年4月8日的商監日記寫著:“托伯亨托陳小莊到胡適之,月薪300元。”胡適婉言謝絕了商務印書館的好意,表示要繼續為北大工作。

1921 9月,陳獨秀回滬後,商務印書館欲聘其為“館外名譽編輯”,沈雁冰出面協商月薪300元。

1922年,中華書局給田漢的月薪壹開始是100元(因為田漢有留日資格),後來邀請徐誌摩編輯《文學月刊》的編輯費是每月200元(因為徐誌摩有留英資格)。

由此可見,出版社工作人員的經濟效益差別很大。學歷高(尤其是海外留學歸來、有博士學位)、工作能力強、資歷深的,工資較高,壹般職員較低。年底有獎金發放。最重要的是工資基本每年都有調整,漲薪壹般是10-20銀元。

新聞出版業工人的工資

清末民初,新聞出版業的工人待遇很差。比如商務印書館的創始人中,夏端方、鮑先恩、鮑先昌都是印家。

廖偉民的《上海印刷工人的經濟生活》,發表於《新青年》第7卷第6期,五壹勞動節紀念1920,列舉了上海印刷工人的工資,並說:

有包月工和合同工。月工(時薪)按月工資發放,均在15元以下。合同工(計件工資)在休息日和生意清淡的時候是沒有工資的,工資更少。

在1920的基礎上,對幾十個上海的情況(包括商業、中國等。),印刷工人的工資分為三個等級:

領導20到50元;從10開始到30圈;學徒1元到10元。

女工只有兩種:疊書和訂書。折疊書:若禮服(即洋紙)按壹頁折疊,每千頁20篇;兩頁每千頁50篇;每千頁70篇文章三頁;四頁,每千頁90篇。這篇論文(也就是國內論文)千頁7篇,也有千頁9篇。訂書釘:本書包含5篇文章,著裝略高。折書最快的壹個月能拿到十幾塊錢,壹般的壹個月能拿到5-6塊錢,初學者壹個月只能拿到2-3塊錢。

1925年,商務印書館員工罷工經濟鬥爭,取得勝利。商務印書館總務處出版了《加薪辦法》(見本書第三章)。與此同時,整個出版印刷行業普遍提高了工資。

1927,申保第壹次建立工會。工會出面,與《申報》老板石商定,工人最低工資為每月29銀元,春節前壹個月雙薪,並有壹定獎金。

1927期間,上海出版工作者的經濟收入有所提高,葛在《中國報業史》第六章中是這樣描述的:

業務部有壹個部長,純粹是商人,必須有能力,擅長會計。月薪約100元。

在它下面,有專門做廣告的,有專門送報紙的,有專門做零售商的,有專門做收銀的,有專門做中外書的,有招攬廣告的,有承接制版印刷的,他們的月薪大概是每人30元左右。

印刷部門由壹位熟練的技工管理,或者由商務部長兼任。在它們下面,有排字機、打字機、打字機和打印機。其制版有直屬員工,每個人月薪10元到20元,但仍必須選壹個人當領導。我會監督壹些事務,月薪40元左右。

而做銅鋅板的,有時候出去拍照,月薪大概三四十元。

作為參考,列出當時腦力勞動者的最低收入水平:

根據對近代上海城市的研究,1927年期間上海中小學教師的平均月薪為41.9元(約合今天的1400元),中英文打字員月薪30元以上,辦公室秘書月薪至少50元。/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