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發件單位加工的產品按倉庫管理,出出庫單,收回入庫單。
此時,從其他公司發出的產品將被視為委托加工材料。
發布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自制半成品
收到另壹方的增值稅賬單時: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材料回收入庫時:
借:自制半成品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繼續使用下壹個程序時:
借:生產成本
貸款:自制半成品
盤點時,應到加工單位盤點委托加工材料的實際數量或制作確認書。
二是自制半成品沒有庫存管理,發出時沒有出庫單,收回時沒有入庫單。
從另壹方收到增值稅發票時,直接:
借:制造費用-加工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