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六條 政府會計主體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使得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歸屬於存貨成本的其他支出。
3、存貨,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或出售而儲存的資產,如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