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und:英文中的Fund,泛指為某壹目的而設立的壹定數額的基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和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學的角度來看,資金是壹個狹義的概念,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分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以增加或贖回,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視情況而定),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存續期,壹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份額。
2)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通過發行基金份額設立投資基金公司的方式設立基金,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通過基金合同設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資人,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契約型基金。
3.基金形式:最早的對沖基金是哪家,現在還不確定。上世紀20年代美國大牛市期間,這種專門針對富人的投資工具數不勝數。其中最著名的是由本傑明·格拉哈姆和傑裏·紐曼創立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基金。2006年,沃倫·巴菲特在給《美國金融博物館》雜誌的壹封信中宣稱,20世紀20年代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基金是已知最早的對沖基金,但其他基金可能會出現得更早。在1969-1970的經濟衰退和1973-1974的股災中,很多早期的基金損失慘重,相繼倒閉。在20世紀70年代,對沖基金通常專註於壹種策略,大多數基金經理采用多空股票模型。在20世紀70年代的經濟衰退期間,對沖基金壹度被忽視。直到上世紀80年代末,媒體報道了幾只成功的基金,才重新回到人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