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固定資產無償劃撥的會計處理時,涉及到的主要分錄如下:
當國家或單位無償接收固定資產時,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無償撥出固定資產
同時,如果本單位轉出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則相反: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固定基金賬戶用於記錄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增減變化,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的是現有固定資產的凈值。在具體操作中,固定基金的增減變動還包括事業經費購買、捐贈、修購基金購置、盤盈、融資租賃等多個方面的會計處理。例如,通過事業經費購買固定資產時:
借: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固定資產——XX
貸:固定基金
減少固定資產時,如有償調出或報廢,需進行相應的抵減和調整:
借:銀行存款或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固定基金
以上是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無償劃撥的基本會計分錄,具體操作時需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