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註冊時間: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知識產權:企業需要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兼並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起核心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技術領域:在企業主要產品(服務)中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應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科技人員比例:企業中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65,438+00%。
5.R&D費用的比例: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R&D費用總額(實際經營期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中國企業發生的R&D費用總額不低於R&D費用總額的60%。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最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滿足相應要求,包括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發機構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綜合評價。
8.安全、質量和環境要求:企業在申請認證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北京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北京市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支持
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對新納入“小範圍推廣”名單的企業給予壹次性資金支持20萬元,強化企業創新能力。
2.減稅政策
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需要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比普通稅率25%低10個百分點,有效減輕了企業稅負。
3.區級獎勵政策
(1)對首次認定或從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東城區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對有效期屆滿後再次申請並頒發證書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年收入總額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也給予5萬元獎勵。
(2)西城區對新搬遷或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獎勵資金分三年撥付,每年金額65438+萬元;對再次連續認定的企業,可享受壹次性獎勵5萬元。
(3)豐臺區對新認定或新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壹次性扶持30萬元;對重新認定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壹次性扶持65438+萬元。
(4)石景山區對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新遷入的給予30萬元,首次未認定的給予不超過65438+萬元;首次成為規模企業且稅收有所增長的,給予50萬元獎勵。
4.其他政策支持
北京市還實施了“建基礎擴能力”、“小提升規”、“強規”三大工程,支持不同階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需求,促進形成高新技術企業的梯級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