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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回購交易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會計人員在處理售後回購交易的賬務時,壹般通過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來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麽做?

售後回購交易的會計分錄

壹、銷售方(售後回購融入資金方)

1、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回購價與原售價之間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3、銷售方購回商品時: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二、購貨方:

1、購進商品時(需取得增值稅發票):

借: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收入: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貸:其他應收款

3、銷售方回購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其他應收款是什麽?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利息、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分保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備用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