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調查的深入,日前引起警方介入的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齊魯銀行”)遭遇高額騙貸壹案,其風險痕跡早在2010年年初就已露出端倪。
《第壹財經日報》昨日獲得的《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下稱《報告》)顯示,齊魯銀行的第三方存款質押業務存在借款人營業收入與貸款規模不匹配、存款質押合法性等諸多問題。為此,《報告》註明了“保留意見”。
該《報告》是在2010年4月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本報記者從齊魯銀行內部人士獲悉,由於普華永道堅持將上述“保留意見”寫進審計報告,齊魯銀行已經更換了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出事”早有警示
上述《報告》是對2009年齊魯銀行有關業務的全面“體檢”,“保留意見”問題直指該行的第三方存款質押業務。
《報告》稱:“貴行部分貸款及承兌匯票業務,由第三方***計48億元人民幣的存款作為質押。我們從獨立渠道獲取的上述業務借款人2008年度財務數據顯示其營業收入與貸款規模不能匹配,且與貴行信貸業務系統中的信息存在較大不壹致。”
“此外,我們註意到由擔保人提供的存款質押的合法性也存在疑問。”《報告》中說。
“截至審計報告日(2010年4月24日),本所尚未能獲得足夠證明上述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合理商業關系、上述貸款第壹還款來源的充分性,及質押貸款(即第二還款來源)的合法性(包括向貴行外部律師作出咨詢)的審計依據,也無法實施其他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昨日,記者聯系了上述《報告》的簽字會計師,對方拒絕對此發表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