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出納和會計分別挪用公款會有什麽後果?

出納和會計分別挪用公款會有什麽後果?

法律分析: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從事違法活動不滿三個月的,可以按照挪用資金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侵占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